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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房产入户迁移入户如何办理

作者:admin 日期:2022-03-02 17:46:57 浏览:

市内购买商品房、市内迁移入户。此类迁移属市内户口迁移范畴,其中购买商品房入户适用于在我市购买了商品房后的户口迁移,房主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将户口迁到该商品房中,但要注意的是每个新购房产只可申请一次市内购房入户。

申请所需要材料主要包括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申请人及随迁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市内户口迁移主要是针对在我市户籍居民因购房(商品房除外)、建房、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离异原因的市内户口迁移,申请所需要材料主要包括有:申请人及随迁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如迁入自建房的还需提供房产的房产证或土地证(不动产权证)。

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材料名称要求原件复印件份数份数1房产证或《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验原件收复印件,《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有效期在3个月以内11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1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14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6周岁以下可不收居民身份证1份/人1份/人5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人1份/人6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原件1份/人1份/人

办理流程
由入户地公安分局受理,经审批同意后,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和受理回执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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